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N73*** | 2024-08-23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