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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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EU1*** | 2024-09-18 | 未按規定噴涂放大號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