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N***4 | 2024-09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(jiān)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(fā)現(xiàn)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