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·Y***S | 2024-11-22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100 | 未知 |
閩A·S***1 | 2024-08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閩A·5***P | 2024-08-23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100 | 未知 |
閩A·9***R | 2024-10-23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 | 100 | 未知 |
閩A72*** | 2024-11-27 | 汽車在道路上違法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未知 | 未知 |
閩A72*** | 2024-09-29 | 汽車在道路上違法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閩a77*** | 2024-11-02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閩A7G*** | 2024-12-07 | 汽車在道路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00 | 未知 |
閩A81*** | 2024-10-1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