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NW*** | 2024-08-31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NW*** | 2024-10-04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92*** | 2024-07-12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