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XBC*** | 2024-08-2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