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J92*** | 2024-08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