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R1*** | 2024-12-14 | 重、中型載貨汽車違反禁行、限行規定的(一年內有《處罰條例》第24條第1款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) | 10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