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N·X***4 | 2024-12-24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