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HUG*** | 2024-10-04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魯HUG*** | 2024-06-30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5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