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4S*** | 2024-11-2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15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