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G87*** | 2024-12-06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