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N31*** | 2024-12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