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GSG*** | 2024-08-23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(yīng)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