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U2*** | 2024-07-01 |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遇交通擁堵,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(xù)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(jù)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(xù)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