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55*** | 2024-12-11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