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N1*** | 2024-10-2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