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QF7*** | 2024-08-1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