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E·1***2 | 2024-08-07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