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E35*** | 2024-11-09 | 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| 50 | 未知 |
魯E35*** | 2024-09-30 |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,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| 5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