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P20*** | 2024-11-2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