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T·X***0 | 2024-09-25 | 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、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