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GR6*** | 2024-08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