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Y·6***H | 2024-07-1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