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E·8***1 | 2024-09-25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