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X·Z***2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