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E·Z***K | 2024-10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