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·H***G | 2024-07-1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、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