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D85*** | 2024-08-0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00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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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