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BU4*** | 2024-11-08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停車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