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E80*** | 2024-10-21 |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超速10%以上不足20%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別理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