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J·0***3 | 2024-09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