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S·6***6 | 2024-12-22 | 非緊急情況時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