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H·3***0 | 2024-08-1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