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CTD*** | 2024-07-01 |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| 200 | 1 |
粵CTD*** | 2024-09-09 |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| 200 | 1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