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91*** | 2024-07-1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,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