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D·Z***3 | 2024-11-0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D·Z***3 | 2024-10-0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G·V***6 | 2024-12-0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G·V***9 | 2024-10-1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B·H***8 | 2024-08-0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B·K***9 | 2024-06-2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A·7***2 | 2024-10-2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B·J***3 | 2024-11-11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GU7*** | 2024-11-0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GU7*** | 2024-08-06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