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B·2***N | 2024-07-19 |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干道行駛,乘車人未按規定使用安 | 500 | 未知 |
粵BFX*** | 2024-10-25 |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、城市快速干道行駛,機動車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| 500 | 2 |
粵B8W*** | 2024-08-07 | 駕駛機動車手持使用電話、電子設備的 | 30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