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N·W***1 | 2024-10-16 | 機動車違反停車規定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