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京G·N***6 | 2024-09-25 | 未按照指示交通標線指示行駛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