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E·0***3 | 2024-07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