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·3***8 | 2024-10-10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SA*** | 2024-07-20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DY6*** | 2024-08-24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SA*** | 2024-08-29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閩CM8*** | 2024-09-26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