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·E***8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未知 |
閩DTG*** | 2024-07-2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