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·C***3 | 2024-10-0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