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·D***0 | 2024-08-23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未知 |
閩DTK*** | 2024-09-2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Tk*** | 2024-08-25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G8*** | 2024-12-1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閩DN8*** | 2024-08-0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蘇A37*** | 2024-09-2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