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·N***N | 2024-10-27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閩DN1*** | 2024-06-29 | 在禁止停車的道路上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