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·5***Z | 2024-10-16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