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·8***S | 2024-10-31 | 在允許臨時停車的道路上停放車輛且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| 1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