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D·R***7 | 2024-11-05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【10 | 200 | 未知 |
粵B·8***8 | 2024-10-08 | 違法停車、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| 5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