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A·7***M | 2024-08-07 | 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